• 回到顶部
  • 010-68812730
  • 24小时在线咨询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69号)

  2022年11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69号)。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规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加工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蛋制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样品9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合格样品91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样信息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产品26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5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1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鸡蛋2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品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

  1.北京杨寿坤蔬菜水果摊经营的青缇、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北京龙盛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凤尾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北京奇珍甜鲜果店经营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北京京西百福餐厅使用和消毒的碗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北京双屿马岗蔬菜店经营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北京荣德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家公司经营的咸鸭蛋,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天堂河刘集菜摊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北京荣三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和消毒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临沂达尔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乐淘生活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木糖醇核桃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创建时间:2022-11-21 06:20
浏览量:0
首页    政策法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