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千余多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部上岗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和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任、食品安全员已全部配备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超过1000人。
为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新《规定》要求,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培训、市场责任落实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规定》要求, 积极推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主任和食品安全员,建立专业化的食品安全管理队伍。
截至目前,全市37家食品生产企业配备了食品安全主任,909家配备了食品安全员。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一些按《规定》不需要配备食品安全主任的企业也主动配备了食品安全主任,部分企业配备了一批食品安全主任。该市有1000多名职业经理人负责食品安全。运营企业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今后,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指导企业落实《规定》,推动企业积极落实“日控、周检、月派”工作制度,推广日常现场监管控制、每周专项检查、每月综合考评检查和质量管理会议、年度主动自查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特别是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任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022-11-2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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