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乡村振兴成绩单新鲜出炉
近日,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发布《广东省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报了21个地级以上市及领导小组成员2021年的绩效情况。
今年3月至9月,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领导小组单位2021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效进行了考核。除了对地方一级挂牌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外,还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级考核核实小组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考核。
各地各部门考核结果通报
根据考核情况,各级挂牌综合评价为“优秀”。广州、深圳位列珠三角核心区前两位,汕尾、茂名位列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前两位,清远、韶关位列北部生态发展区前两位。
领导小组成员的考核分为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领导部门中省委宣传部等22个领导部门综合评价为“优秀”。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是前三大牵头部门。省委改革办等17个参评部门综合评价为“优秀”。省委改革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位列参与部门前3名。
根据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省考核核实组相关单位参与二级考核,但不进行排名。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综合评价均为“优秀”。
与往年不同的是,2021年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重点专项工作也进行了考评。经有关部门提议和评估核查组核查,粮食生产、巩固扶贫成果、农村综合改革、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城乡一体化、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投资、农村金融、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集市建设、农村集中供水等15个重点专项被评为前三名城市。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市级和省级部门通报表扬。
报告称,从2021年考核情况看,各地各部门下大力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全省农业农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省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进展顺利,为实现“五年明显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紧张,富民兴村产业做优做强;创新发展镇村帮扶机制,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基层治理能力不断优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党在农村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要素优先保障不断加强。
同时,在评估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补充的不足,如粮食安全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需要进一步巩固,农村产业发展和农合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要素瓶颈需要进一步破解等。
针对这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党的十九大以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认真研究、谋划和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如期实现乡村振兴“十年根本改变落后面貌”的目标。
同时,通知明确,为鼓励先进和强化示范,排名前两位的地级市,珠江三角洲核心区的广州、深圳,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的汕尾、茂名,北部生态开发区的清远、韶关要挂牌;牵头部门前3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参评前3名的省改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各专项工作优秀市将予以通报表彰。